十条常用的法律小常识!

发布时间:2020-07-15

最近得以空闲,把平日里张三找我咨询的各种问题,又大概的翻看了一下,发现大部分问题,都属于法律常识问题,但有时候陷入误区,就会不知所措,而且居然还有部门是一样的问题,只是条件稍微变动了一下……所以我想干脆把这些常用的整理出来,这样以后张三再有啥问题就直接发给他。

第一,贵州诉讼律师谈及关于借贷问题中,没有借条的话,有关于借贷的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第三方人证等也都可以确认借贷关系的。

第二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问题,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,但是如果借贷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,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,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。

第三,父母的债务问题和子女无关,但如果债务人去世,其继承有义务用遗产来偿还,但是偿还的限度不会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。

第四,借钱和还钱的都最好不要现金交付,因为现金交付取证困难,对方很容易出尔反尔,而我方又难以证明。

第五,借贷起诉时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,其债务人可通过诉讼时效抗辩从而免除还款责任的承担。所以借贷关系中,时间需要注意。

第六,如果借贷起诉时效快到的话,你可以进行个人讨要或者起诉讨要,这样时效就重新开始计算三年,记住个人讨要的话需要保留讨要证据,如通话记录、聊天信息等等

第七,如果对方有钱不还的话,可以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,这样就会冻结对方的资产。

第八,如果胜诉后,对方还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,那么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,甚至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拒不执行罪和裁定罪。

第九,日常工作中,稍微重大一些的合作,与私人合作记得签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号、住址等最好都写上,这样后期出现纠纷我方举证会比较方便。

第十,在工作中,劳动合同时必须要签订的,如果没有劳动合同,那么公司将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。


贵州诉讼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