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施工安全小常识,你知道多少?

发布时间:2020-08-25
    安全生产,重于泰山。昨天,贵州建筑工程律师给大家整理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小知识,今天我们来看看建筑施工的一些安全常识吧。

    1、各级施工治理单位的干部和工程技术职员,必须把握和认真执行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》的各项规定;各工种的工人,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。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职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、民工,都不能参加施工。


    2、为了做到安全生产、文明生产,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,做好施工平面布置。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、机械安装、运输道路、上下水道、电力网、蒸汽管道和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,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公道安排,做到即安全文明,又公道使用平面和空间。

    3、施工现场四周应设栅栏,有悬崖、陡坡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,夜间要设红灯示警。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,沟、坑应填平或设置盖板。

   4、按规定使用安全“三宝”(安全帽、安全带、安全网。)任何职员进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。

   5、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、电气设备、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。

   6、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,不准“带病”运转,不准超负荷作业,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。

   7、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。如必须架设时,应与建筑物、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隔。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,必须符合有关规定。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、接地。
 
   8、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(电钻、电刨等),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。

   9、各种缆风绳及楼梯口、电梯口、预留洞口、通道口、上料口,必须有防护措施。

   10、贵州建筑工程律师谈及严禁赤脚、穿高跟鞋或拖鞋进进施工现场,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。


贵州建筑工程律师